浩口的历史变迁与民间文化习俗 (一)
---浩口百科大讲堂讲稿 (李祥荣)
一、浩口之历史变迁
浩口镇地理座标为东经112°38′至112°39′,北纬30°23′至30°22′;地处江汉平原腹地,为潜江市的西大门。沿318国道东行距潜江市26公里,西行至荆州古城48公里。
浩口历史上属于楚国,有着悠久而厚重的文化底蕴。楚国都纪南城在浩口之西,古章华台位于浩口东南。沪蓉高速铁路建设前,文物部门对浩口周边进行了抢救型勘查,发现浩口境内有10处古代遗址(其中新石器时期1 处,东周时期3处,西汉时期1处,明代3处,清代2处);8处古墓葬(其中唐宋代1处,明代3处,清代1处,待定的有3处);明代石刻1处;近现代革命纪念地1处,合计具有文物价值的地方共20处。
2008年5月14日,我陪同市博物馆罗副馆长一行在铁路沿线用洛阳铲进行重点性实地勘查。从田湖村陈家岗(铁路桩号DK174+3至DK174+5)勘探并发掘出宋代土坑竖穴单棺墓葬三座,出土釉陶罐、瓷碗、瓷盏、瓷盘、玉耳环、银钗等文物10余件,经研究,这批文物下葬年代约在北宋晚期,距今已有900多年。在潜江范围内,且在史上沉寂很久的田湖湖中心最低洼的地方发现宋代墓葬还是首次,根据清代潜江县志记载,墓葬发现地的田湖村属于汉关帝屯兵处遗址。
田湖九组黄家台新石器(石家河时期)遗址分布面积达到数万平方米,这一发现说明远古人类很早就在这里繁衍生息,奠定了浩口地区人类早期文明的基础。
田湖六组百花庙台遗址,为东汉至宋、明代遗址。另有曹家台遗址为明末遗址。
西湾村二、三组交界处的陈家庄是东周至汉代的遗址,其文化堆积层1米多厚,最薄的都有0.5米,河对岸西湾一组(窑场西南)王化寺遗址,大部分是汉代(西汉)和战国晚期遗址。田湖七、八组的田家新台和王化寺差不多,同属于汉代和战国晚期遗址。
西湾三、四组交界的忠诚观的一处墓葬,其时代关系尚未最终确定,疑为东周时期墓葬,其墓葬直径25米,在文物考古方面属于中型墓葬等级。
柳洲村三组 (四组的东北) 蒋家窑原有八口窑,现仅存两处,为清朝早期窑址,文物勘查部门在该地发掘并收藏了大量的各种类型的窑砖(包含各种城墙砖、各种涵道用、民居建筑用砖)。
洪场老街遗址为明清两代时期民居遗址。
苏港二至三组交界处的老苏家港为革命纪念地遗址。
以上说明,浩口地区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从史志记录来看,我们浩口的历史沿革大致如下:
公元前5世纪前后的春秋战国时期,在浩口南北出现古章华台(今在龙湾境内)、竟陵(今积玉口古城村)等邑居,其地属诸侯国中的楚国。
公元前278年(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白起率秦军攻占楚国郢都(今江陵西北),东下竟陵,分别设郡建县,浩口属秦南郡竟陵县管辖。
公元前206年西汉建立,汉武帝设荆州刺史,南郡隶属于荆州,浩口从属之。
公元554年,萧察被西魏立为梁帝(史称后梁或西梁),据有江陵周围地域,浩口在此区域内。从此,这里属于江陵,历隋唐而至五代。857年(唐大中十一年),“以人户输纳不便,置征科巡院于白洑”(《太平寰宇记》白洑在今王场镇域周围),领有浩口,沿袭至宋初。
965年(宋乾德三年),升白洑巡院为县,命名为潜江。县治设安远镇(在今下蚌湖附近),隶属于荆湖北路江陵府。
1276年(元世祖至元十三年),改江陵府为上路总管府,后又改为中兴路,隶属于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浩口在内。
1368年,明朝建立。此前已改中兴路为荆州府,故明初这里属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浩口镇域属潜江中港乡,1531年(嘉靖十年),升安陆州为承天府,潜江改属之,浩口属潜江管辖。
1646年(清顺治三年),浩口所在的承天府改为安陆府;1664年(康熙三年),分湖广为湖北、湖南。潜江属湖北省安陆府。1658年(清顺治十五年),领有浩口镇域的中港乡易名为长安乡。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次年改府为县,以道为省县之间的行政机构,潜江属鄂北道(后改称襄阳道)。1925年废除道制,遂直辖于省。
浩口全境历来为荆门、江陵、潜江三县交叉管辖之所,据旧《潜江县志》记述“蒿口市在县南七十里”,为“半潜江半江陵”。民国时期,浩口大部属于潜江,江陵所辖占23.2%,方咀、宋场、雷场、艾桥、洪场、永兴、同心、莲子垸八个村和大兴村八组属江陵县龙湾区,1954年3月划入潜江县张金区,1958年从张金划入浩口区管辖。另有11%隶属于荆门。现积玉口镇的古城、凤蛟、新场、积玉、荆河和本镇的八里台(樊场村)属荆门县管辖,1914至1945年属荆门县第四区,区署驻石回桥,1946至1948年属荆门县后港区,1949年2月改属长湖区,1952至1953年春,荆门县调整乡级建制,被划入第十一区,区署驻毛鲁店,1955年12月撤销第十一区,古城、八里、荆河、凤蛟、新场等乡划入第七区,区署驻李家市,1956年春季,由荆门划入潜江县浩口区管辖。
1962年以前,浩口区下辖观音、洪宋、浩口、三才、新农、太和6个乡,区域面积217.71平方公里。1962年5月,高场人民公社正式成立,隶属于浩口区管辖。1975年2月,拆区并社时,原高场、新农、太和三个小公社划归外区管辖。浩口人民公社辖区为观音庵、洪宋、浩口、三才四个片和一个浩口镇,版图面积170.9平方公里,以后未再变更。
浩口境内河渠交叉,垸田低平,呈现出碟状垸落交织相连的平原地貌景观。浩口境内无山、无丘陵、主属平原湖区。地势平坦低洼,北高南低,平均地面高程为海拔29米(吴淞口基面),全镇最高处在樊场村杨家佬、南湾村扫帚行、苏港村彭家垸子一带,海拔高度为32.2米,最低在大兴村徐台以东靠近红星河与九支沟交汇处,海拔高度为27.6米,极端相对高差为4.6米。自然坡降为万分之一。